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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情厌倦了 我们怎么办?

许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体验,人若长期接融同一事物或从事同一工作,就会产生疲劳感。即使是一幅很美的画、一首很动听的乐曲,如果反复看、反复听,原先的美感也会逐渐消失,而代之以单调乏味的感觉。同样,对于毫无变化、索然无味的婚姻生活也会产生这样的心理反应,这就是“爱情厌倦”心理。  婚姻问题专家指出:孤独感、生活单调、缺乏情感交流和吸引的消失是产生“爱情厌倦”心理的主要因素。  孤独感常是产生这种心理的主要原因。一个人如果没有人与他分享生活中的乐趣与感受,就会产生孤独感。由孤独感而转成对婚姻的失望及至愤怒,原先的情感也就随之消失殆尽了。    长期单调贫乏的生活是促成“爱情厌倦”心理的第二重要原因。家庭生活如果总是在同样的时间以同样的方式进行就会失去乐趣。而外遇却能提供新鲜感和刺激感,并带有许多吸引人的冒险因素,这对于不甘单调的一方自然构成了巨大的诱惑,继而对原有的婚姻更为不满和厌倦。     夫妻间若长期地缺乏感情交流是滋长“爱情厌倦”心理的第三个因素。事实上,夫妻间的和谐关系是靠思想信息的交流而形成并维护的。它包括互相的尊重与欣赏,夫妇若缺乏情感交流,其隔阂便会浸渗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双方渐渐疏远,由相互看不惯直到相互厌倦,“爱情厌倦”心理就由此产生了。  至于吸引力,这是夫妇双方保持相互爱慕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而不少做妻子的却认为,自己同丈夫一起生活多年,互相熟悉也无什么生理上的秘密可言,就无需保持端庄的仪态,因而失去了女性特有的魅力,使丈夫逐渐产生厌倦的心理。还有一些妇女则认为,只要自己有功于丈夫和家庭,丈夫就不会(至少从道义上讲是不敢)嫌弃自己,因而不注意自身的修养和提高,使夫妻间拉大差距,造成情感的不和谐。此时,“爱情厌倦”心理也就在所难免了。  所以,若要防止产生“爱情厌倦”心理,就要保持婚姻生活的新鲜与活力。  首先,树立配偶第一的原则;第二,尽量使家庭生活丰富多彩。记得生日、结婚纪念日等等有纪念的节日。这样,双方就会燃起对爱情、对生活的新的追求。第三,经常地赞美对方。事实上,这是给对方的精神支柱,是对方获取幸福的源泉,交流情感为什么要吝啬赞美之词?第四,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修养,是保持吸引力的重要手段。别林斯基说:“爱情是两个相似的天性在无限感觉中和谐的交融。”夫妻既是一个共同生活的整体,又是两个独立的人。它不会因一方的提高而“带高”另一方,只有双方共同提高,才是婚姻稳固和谐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