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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症并非“神经病”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精神病称之为“神经病”,把精神病人叫做神经病人,因而一旦听到某人患了“神经症”,就视为“神经病”,当作精神病看待。他们把神经症当作精神病的同义词,以致不少患者一旦确诊为神经症后,他们可能惊恐不安,羞于把这种疾病告诉别人,默默地忍受痛苦。事实上,神经病是一种错误的叫法,神经症和精神病都属于精神医学的范畴,神经症病人约有10%在疾病过程中有精神病样症状发作,而精神病早期亦可表现为神经症样的症状,但二者实在是两种不同的疾病。
最常见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它们具有三个共同的特点:(一)病人思想和行为严重脱离现实生活,或者说现实检验能力严重受损。在精神病症状中,病人不能区分主观臆想和客观现实,病人在发病时把妄想当作现实,如坚信自己就是“皇帝”,是“亿万富翁”,或是把往日的同事、朋友视为敌人,甚至把路人的言行视为在议论自己,在指桑骂槐地斥责自己,在陷害自己等。(二)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精神病人在发病时,不能和正常人一样从事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及各种社会活动,严重时还妨碍他人的工作和生活,甚至对社会造成危害。如病人在幻觉或妄想的支配下,产生冲动伤人毁物,或在抑郁情绪支配下不食、不动或自杀等。(三)缺乏自知力。对精神病人而言,最主要的是他们在发病时,对自己的症状缺乏认识和判断,他们不能分辨哪些思维和言行是适当的,哪些是脱离现实、违背事实的,是病态的。精神病的这些特点在神经症病人中是非常少见的。
而神经症是一组神经精神疾病的总称,最常见的病种有癔病、恐怖症、强迫症、焦虑症、抑郁性神经症、神经衰弱等。虽然病人无法摆脱这些病理体验的纠缠,而且这些症状对工作学习和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但病人对这些症状有充分的认识,仍保持与现实生活一致,主动求医。所以神经症不是精神病,也不一定会变成精神病。从法律的角度讲,神经症病人对自己的言行要负有完全的法律责任,而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则应由监护人承担其法律责任和病人的安全。
神经症与精神病的治疗亦有所不同。神经症的治疗在消除减轻病人症状的同时,帮助病人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以及帮助病人改善人际关系的心理行为治疗与药物治疗同样重要。而精神病的治疗首先是药物治疗为主,当病人症状缓解后,适当配合心理行为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