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也有叫做青春期恋爱,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一般指18岁以下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
经过二十年在中国的调查表明,在中学阶段没有发生过感情的人很少。而大多数都是暗恋、单恋(单思)。只有相互有好感,才能发展成为早恋。早恋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也是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实践。然而,一般人认为早恋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等,尤其对女孩更为明显突出,但一般不会有太严重的影响。早恋常常以失败告终,很少出现早恋能够终身厮守的;亦有人认为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为将来的恋爱与婚姻作准备,不宜过份禁制或压抑。
早恋的定义关于多早才是早恋,目前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普遍的认识,亦没有令人信服的专业界定。各个国家的情况更是不一样。而在中国,一般认为早于大学时期(约18岁)的恋爱应算作早恋,或在第二性征出现(约12~14岁)之前发生的恋爱才算早恋。关于怎么样的程度才算早恋,也没有广泛的共识。
一般认为,产生对异性的爱慕就算是早恋。但在这种意识下看,青少年由于正常生理和心理发展造成的对异性的爱慕则被归为“早恋”,显然不科学。
“早恋”一词的科学性一些新兴教育家、心理学家和学生认为“早恋”一词并不科学。因为少年在青春期加速发育,第二性征出现后,逐渐性成熟,生理和心理都有成人化趋势。所以对异性产生好感是青春期的普遍情况,是生理与心理发育的必然,不应该用“早恋”这样带有感情色彩的词汇来描述,因此也有人认为“早恋”应当称为“青春期恋爱”。
早恋的特点由早恋的各种情况综合起来看,早恋通常有下列4种特点:朦胧性 青少年对于早恋发展的结局并不明确,早恋的青少年仅仅是渴望与异性单独接触,而对未来家庭的组建、处理恋爱和学业之间关系、区别友谊和爱情等问题都缺乏明确的认识。
矛盾性 早恋的青少年其内心充满了矛盾,既想和其喜欢的异性接触,又害怕被父母发现。可以说早恋的过程中愉快和痛苦是并存的。对于暗恋的早恋者而言,这种矛盾性还表现在是否向爱慕者宣示爱意(表白)的矛盾。
变异性 友情是充满变化、极不稳定的,因为青少年往往欠缺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及经历,导致双方缺乏互信;关系一般都难以持久。正是这样,常常令双方的心理造成痛苦。 差异性 青少年的早恋行为有明显的差异。在行为方式上,极其隐蔽,通过书信、电话或者网络等传递感情,进行秘密的私下沟通和感情交流,家长和老师难以发现,但也有青少年会公开他们的关系,在许多场合出双入对。
在程度上,大多数早恋者还主要是交流感情,或者一起玩耍;从人际关系上看,一般没有超出正常的朋友关系,但有的早恋者关系发展得很深,除了交流感情外,有时甚至发生性关系。在年龄的喜好上,女孩通常喜欢比自己年龄大、比较成熟的男孩,而男孩则通常喜欢比自己年龄小的女孩,且在交往中体现自己的阳刚之气。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年龄相当时,女孩会采取主动,但根据实际情况看,更多的是男孩采取主动。这现尚没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