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报刊登了一篇《一个无助父亲的来信》,叙述一名16岁的孩子因沉溺于网络不能自拔,最后竟然劫持出租车女司机的悲剧,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人们关注的焦点,从网络、网吧的规范,扩展到了如何改进对未成年人教育的方法和改善他们的成长环境等问题。
当前,随着网络的普及,因沉迷于网络而诱发的违法犯罪事件,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涉网违法犯罪事件,呈现增长趋势。据某市检察院的一项调查,该市看守所羁押的197名未成年犯中,因网瘾诱发的犯罪竟占了五成之多。随着涉网违法犯罪数量的增多,戒治未成年人网瘾的呼声已成为家长们的强烈要求。但一个时期以来,人们在痛心疾首之后,往往把一腔怨恨更多地对准社会上的网吧,以致网吧几乎成了“毒瘤”的代名词。相关职能部门似乎也更习惯于在“怒发冲冠”之后,将手中的“利剑”挥向网吧。可是在一些地方,现实情况却是“雷霆”过后,“乌云”依旧。“利剑”只能取得短期之效。
网络是科技进步的产物,网吧则是网络商业化的产物,健康而有效地使用网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网络和网吧价值的真正体现。对于现在的年轻人,熟练运用并掌握网络技术已不再是一种时髦,更是一种生存和发展的技能。所以,喜欢并享用这项几乎与他们一样年轻的科技成果,对于充满好奇心和探索欲的年轻人来说,不必苛责。
如果我们承认割断已经铺设好的网络电缆或砸烂所有电脑是不可能的,那么我们也必须现实而冷静地面对网络带给我们的消极影响。就像我们知道刀可以用来杀人,但从来没指望让它从我们眼前消失一样,我们应当有这个自信来引导年轻人正确地把握自己对网络的喜好。
从家庭的角度讲,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甚至因此而失足,与家长的失职往往有着较大关系。严格来说,孩子在家里上网应当是最安全的,但有多少家长愿意拿出陪孩子练钢琴、画画那样的耐心来陪孩子上网?有多少家长能分出一点时间和精力与孩子谈谈网上有趣的东西?又有多少家长动过脑筋用其他能让孩子感兴趣的事情使他们哪怕离开网络一会儿?如果只是到了孩子的网瘾弊害显露时,才捶胸顿足、训斥责骂,甚至拳脚相加,作为监护人的家长,是不是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呢?
从政府的角度讲,管理和规范也应该进入更深的层面。搬几台电脑或罚罚款看起来很痛快,而把网吧封掉似乎更直接干脆,但这都不是有效执法的目的所在。近日,成都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星级网吧”,在其中设立绿色上网区域供未成年人上网,由孩子的父母办卡,每次上网限3小时,超时自动断线,且一天只能使用一次,孩子上网时还能自动以短信提醒家长,同时网吧还配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及义务辅导员。这样的措施既满足了孩子上网的欲望,又规范了网吧的经营行为,并强化了家长的监管意识,可谓是多管齐下,多重效应凸显。这种方式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操作的可行性上都不太难,值得有关部门借鉴。
事实上,在解决未成年人网瘾所带来的种种弊害时,务必戒除急躁和功利心理,力求避免因方法的简单粗暴而给网吧经营和网络发展带来不应有的掣肘。只有怀着理解并带着爱心去思考如何帮助未成年人戒除网瘾,只有用发展的思维去创新网络管理方式和规范网吧的经营行为,我们才能真正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也才能实现社会管理的最大效益。